危險品出口都是需要有危包證的。
危包證主要包含2個方面,性能證和使用證。性能證比較簡單,一般提供包裝的正規廠家都可以出具;使用證比較複雜,要用性能證去生產危險品工廠的當地商檢局申請。在商檢局檢查過用此包裝的產品合格後,就可以拿到使用證了。不過使用證的申請比較麻煩,各地商檢局的規定都不是很一樣的,需要到工廠的當地商檢局去諮詢辦理和審批。上海商檢局這一塊我們還是非常熟悉的,辦理危包需要的資料:包裝性能單,分類鑑定報告。分類鑑定報告比較簡單提供樣品商檢局三天可以做出來。
危包證上面有UN,CLASS,PG,品名,有效日期,件數。這些是比較重要的。一般是一週的樣子出正本危包證,找船公司訂艙的時候提供的是掃描件,做危申報的時候需要提供正本。
有些比較特殊的產品沒有危包可以使用其他文件來代替,比如裝在鋼瓶裏面的貨物可以用鍋檢證來代替危包證,裝在限量紙箱裏面的貨物,可以用限量證明來代替危包證。裝在噸桶裏面的貨物可以用船級證來代替危包等等。危險品出口是必須要有危包證的(能代替也可以)
實在沒有危包證需要找報檢公司幫忙代為辦理危包證。